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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深圳市2013年普通高考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3-06-06   浏览:
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领到试卷、答题卡、条形码后,须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页数,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科目是否与准考证上的内容相一致,如有缺页、空白页、漏印及条形码与考生本人的姓名、考生号不一致,请举手说明更换。
二、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的左上角的有关栏目上写上本人的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并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横贴条形码及用2B铅笔根据所发试卷填涂试卷类型(A或B)。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答题卡不能折叠、撕破、穿孔,要保持答题卡清洁。
三、选择题的答题必须用正牌2B铅笔在答题卡上的选择题答题区域按要求填涂,修改则需用塑料胶擦擦干净。非选择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上的非选择题答题区域各题指定位置作答,否则答案无效。在答题卡上作答,字迹须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准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涂改。
四、考生作答选做题时,必须看清题号,同时,必须将自己选择的题组号(题组名)或题号旁边的信息点“  ”用2B铅笔涂满涂黑。漏涂、错涂、全涂选做题信息点,选做题答案无效,所造成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在开考信号发出前或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答题按考试违规论处。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才准交卷出场。英语听说考试按有关文件执行。
六、参加英语听说考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动用计算机电源开关、网络设备,不得随意敲打计算机键盘。
七、考试时考生要注意答卷、答题卡的摆放位置,以免被其他考生抄袭,造成考试被动违规。
八、交卷时在监考员清点试卷、答题卡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试室。不准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试室,否则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九、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听力考试时,考生必须遵守规定的考试时间。
 
 
 
致全市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各位考生:
你们好!
一年一度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开始,我们向前来应考的莘莘学子们表示热烈的欢迎!预祝考生们沉着应战,考出水平,以优秀的成绩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挑选,实现自己美好的夙愿。
全国普通高考是国家级教育统一考试,是国家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制度,也是考生实现理想的门槛,必须坚持公平竞争,公正择优。多年来,我市的普通高考在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等方面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广大考生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保证了高考的公平公正,为国家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有各考场、各级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更有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的大力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2013年广东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所有高考考场继续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试室。这是打击高考违规舞弊行为的又一有力举措,是维护广大考生利益,维护高考公平公正的实际行动。在此,希望广大考生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请广大考生端正考风,遵守考纪,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思想,摒弃一切侥幸心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不冒名代替,不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考场,不夹带抄袭,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共同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考试过程中,也请各位家长不要在考场周围聚集逗留。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取消成绩直至移交公安机关惩处等处罚。希望广大考生端正思想,轻装上阵,考出优异成绩,以实际行动,向祖国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最后,祝全市考生朋友身心健康,高考成功!衷心感谢各位家长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致
敬礼
 
 
深圳市招考办
2013年5月27日
 
 
 
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试室、座位号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试室。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和水杯(含饮料)等物品进入试室。
四、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在开考前35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以便让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条形码和试卷后,须认真核对答题卡的张数,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与自己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向监考员提出更换。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准确清楚地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考生号、试室号、座位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根据所发试卷准确填涂试卷类型(A或B),并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凡漏填、错填、全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考生自负。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考试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试室(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听力考试要求另行规定),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试室,也不准在试室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在选择题答题区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作答选做题时,必须用2B铅笔填涂相应选做题题号信息点。漏涂、错涂、多涂,答案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无效。考生不准随意修改答题卡上的题号,考生必须在指定的题号里作答。凡不在指定答题题号框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或擅自更改题号作答,其答案一律无效。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描黑确认。
八、在试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试室,不准自行传递工具、用品等。
九、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试室,不准在试室逗留。
十一、如不遵守试室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记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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