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资格审查(入围笔试)的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及查看考场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13:00-16:00,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日新楼(东校区教学楼)前和留仙洞校区四方广场(西校区中心广场),考生务必提前在网上查询领取的校区和组别。可向校门口保卫咨询日新楼和四方广场所在位置。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需由本人亲自前往领取,不得代领。领取准考证时先到现场缴费处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考试费每生100元)后,凭缴费回执及有效身份证到相应组别领取准考证。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分两个校区12组进行,请服从现场老师安排,记住自己的自主招生报名号及报考专业所对应组别,可以方便你迅速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需带齐身份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不带准考证或身份证者不得入场考试。
五、笔试考试当天学校周边道路将实行交通管制,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务必选择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并提前到达考场,以防拥堵。笔试考试当天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校园,请考生听从指挥,并配合做好证件核验工作。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六、考试当天考生如有在学校食堂就餐的需求,请在领取准考证后到食堂饭票售卖点购买饭票。留仙洞校区早餐、中餐就餐食堂为西一食堂、教工食堂;西丽湖校区早餐、中餐就餐食堂为南门食堂、教工食堂,食堂外卖点考试当天正常开放。
七、需要住宿的考生自行联系解决,请提前做好准备(建议提前预订)。
八、笔试地点、时间及考试科目:
1.笔试地点设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日新楼(东校区教学楼)和留仙洞校区学思楼和德业楼(西校区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考生务必留意考场所在校区;
2.自主招生(面向普高毕业生)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3.自主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考试科目为: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两场考试,中间不休息)。
九、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面试(技能考核)预计于4月25日举行,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十、考试相关注意事项请详见附件。
十一、来校路线:
考场在西丽湖校区(东校区)的考生:可乘66、67、101、104、M203、226、316、325、326、392 路大巴直接到高职院站下车,或可乘坐地铁5号线(环中线)在西丽站下车,从F出口出站;
考场在留仙洞校区(西校区)的考生:可乘54、233、K354、370、382、E17路公交车到深职院西校区站下车;或可乘坐地铁5号线(环中线)在留仙洞站下车,从C出站口出站后往西行100米即到。
十二、考生可点击如下链接,查看学校附近交通及住宿:
十三、关于自主招生笔试考试当天交通的重要提示:
1.因届时将有各类考生5900余人到校参加自主招生考试,预计考试当天学校周边道路将出现大规模交通拥堵,为避免因堵车造成考试迟到,请考生和家长尽量勿自驾车辆,选择公交地铁出行,提前到达考场。
2.考试当天学校内不提供停车位,无关人员和车辆禁止入校,校门口交通秩序由市交警部门执法人员指挥管理,并设置临时下客区,下客区内须即停即走。
3.学校考试当天实行全封闭式管理,非考生禁止入校,请考生家属在校外等候,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
十四、未尽事宜,请于上班时间电话咨询:0755-26731715、26731216。
附件:1.准考证领取分组情况一览表
2.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笔试考生守则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附件1 准考证领取分组情况一览表
领证地点
|
报考专业类别
|
准考证领取组别
|
自主招生报名起止号
|
西丽湖校区日新楼(原东校区教学楼) |
应用电子技术 |
东校区第一组 |
15010001—15010396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东校区第一组 |
15020001—15020249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东校区第二组 |
15020250—15020891 |
机电设备类 |
东校区第三组 |
15040002—15040245 |
机械设计制造类 |
东校区第三组 |
15030001—15030340 |
电子出版技术 |
东校区第四组 |
15070001—15070423 |
化工技术类 |
东校区第四组 |
15050001—15050173 |
汽车类 |
东校区第五组 |
15060001—15060535 |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 |
东校区第五组 |
15080001—15080082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东校区第六组 |
15190001—1519009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东校区第六组 |
15200002—15200208 |
留仙洞校区(原西校区)四广场 |
印刷图文信息处理 |
西校区第一组 |
15080083—15080323 |
眼视光技术 |
西校区第一组 |
15090001—15090152 |
商务日语 |
西校区第一组 |
15150001—15150289 |
城市园林 |
西校区第二组 |
15100001—15100659 |
旅游管理 |
西校区第三组 |
15120001—15120492 |
音乐表演 |
西校区第三组 |
15180004—15180094 |
物业管理 |
西校区第四组 |
15110002—15110260 |
法律事务 |
西校区第四组 |
15130002—15130347 |
商务英语 |
西校区第五组 |
15140001—15140575 |
艺术设计类 |
西校区第六组 |
15160001—15160603 |
影视制作 |
西校区第六组 |
15170001—15170058 |
附件2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笔试守则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熟悉考场位置,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但不得进入考场。
二、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持其它证件者、身份证件失效者、不带准考证或身份证者不得入场考试。
三、在答卷上答题,要求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蓝、黑色油的圆珠笔;考生自带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普高英语考试带HB或2B铅笔)、橡皮、或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其它物品,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寻呼机等)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不准带入考场,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
四、考生应在开考前15分钟入场完毕,此时为宣读“考生守则”时间。考生应认真听取,并严格按照“考场指令”的要求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检查。
六、在正式答题前,必须按照要求,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项目。除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按要求填写(用钢笔或圆珠笔)或涂划(用铅笔)有关项目外,不得在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七、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试室,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可以先举手,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能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答案必须写在指定位置上,写在其它位置无效。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使用涂改液更改答案,否则,扣除所涂题的分数。
十、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偷看、抄袭或让他人抄袭,不准夹带有文字内容的材料,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或答题纸。
十一、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准吃东西。提前离场者不得在考场及其周围逗留。
十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笔,将试卷、答题纸(卡)反扣在桌面上,并在原座位上起立站好,待监考员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收齐,核对无误,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按顺序退出考场。交卷后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