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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2   浏览: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各有关高职院校:

为落实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将原定于3月底开展的2020年高职院校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工作推迟至526日起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26900291400,中职考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01号)文件附件3报考流程图在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sc.com.cn/gzks)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根据系统指引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等待报考院校资格审核。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

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网站,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及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因未认真查阅院校专业报考要求而在填报志愿后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经学校确认报考资格后须按学校要求在系统中交纳考试费,考生交纳考试费后不再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报考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的院校的考生必须注册“粤康码”,并在考核时向报考院校提交《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

二、各有关高职院校要针对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考核工作。各校要结合不同专业人才选拔的特点,保证人才选拔质量,科学合理制定文化基础及职业技能考核工作方案。要按照注重科学、确保安全、严守公平、切实可行的原则,尽量采用网上远程测试、网上视频面试、网上提交视频作品等线上考核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等不具备相关网络条件的考生,各校要将考生名单汇总后报省招生办公室,省招生办公室将协调相关部门为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兜底保障。

确需采用现场考核方式的,须结合属地疫情防控情况,按照防疫要求制定并细化考核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校考核工作方案需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各有关高职院校是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采用现场考核方式的院校,须指定一名负责同志专门负责现场考核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并增加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内容。

四、采用现场考核方式的院校,应做好考生的健康监测登记工作,及时掌握外地返粤考生情况,对考前14天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考生,须做好重点跟踪,并报告省考试院。各校须在准考证显要位置要求考生注册粤康码及填写《安全考试承诺书》,并通过有效途径告知考生。

各有关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招生质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其他相关工作按照(粤教考函〔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1.广东省2020年高职院校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安全考试承诺书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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