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深圳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自主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5-05-06   浏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自主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五章 自主招生报考要求

第六章 自主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第一节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办法

第二节 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试点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三节 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深圳职业技术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1113

第五条 西丽校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7098号;邮政编码:518055

香蜜校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职教街1号;邮政编码:51804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深圳职业技术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自主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自主招生含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试点两种招生类型,专科,学制3年。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学校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一、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招生计划500人,专业73

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试点计划30人,专业1个。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人)

1

工商企业管理

530601

30

备注:①教学地点在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学校不提供住宿。

②专科,学制3年,学费6000/学年。



第五章 自主招生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自主招生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4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招生报考要求为: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金银铜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符合报考专业对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项目、中职专业对口要求及身体限制条件。

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报考要求为:报考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试点的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需由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并在报名时上传身份核验表(盖章原件扫描版)。

第十六条 高校在校生、2025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第六章 自主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通过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试点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入非试点班。

第一节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办法

第十九条 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经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可获免试资格。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考专业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录取。若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数,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取。所有免试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署承诺书,承诺入校后积极参加专业相关培训及技能大赛,且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二节 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试点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考核方式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计划免文化素质考核,由学校自主命题、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测试形式及具体考试要求将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100分。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的60%(即不低于60分)。

学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在其所报考的专业中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节  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成绩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二十三条 考生成绩公示无异议,拟录取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六条 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技能考试和面试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深入实施高校招生自主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文化基础考核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经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视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自主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深圳市物价局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价〔2000140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普通类专业6000/学年(旅游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5000/学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10000/学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1200-1500/学年。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5-2601889826018878

传真:0755-26018878

电子邮箱:szptzs@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szp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szpu.edu.cn

第三十 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秦老师

监督电话:0755-26019758

电子邮箱:jwb@szpu.edu.cn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深圳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授权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755-26018898,26018878(学校工作日8:30-12:00 14:30-17:00)

电子邮箱:szptzs@163.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7098号深圳职业技术大学西丽校区留仙洞园区明德楼107室(邮编:518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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